宁波意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意鲲年产30000万支胰岛素针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项目名称:宁波意鲲年产30000万支胰岛素针剂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意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北侧、海湾路东侧地块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75776.41万元,购得位于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北侧、海湾路东侧85165平方米的土地,在此新建工业厂房90809平方米;建设2条1.8吨/年·条生产能力的原料药生产线,及2条15000万支/年·条生产能力的制剂灌装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约30000万支胰岛素注射剂的生产能力。工程主要生产工艺:细菌培养-纯化-冻干-制剂灌装。
生产班制、作业时间和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50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生产部门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行政办公单班制。
表1 产品方案一览表
表2 建设项目工程组成
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北侧、海湾路东侧,周围敏感点分布概况详见表3。
表3 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概况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预测情况
1、废气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落地浓度占标率最大的污染物为乙腈,经进一步预测:正常工况下,乙腈的区域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为40.805μg/m3,占标率为34.0%;各敏感点乙腈的小时平均浓度贡献最大值均出现在德信新中宇滨学里,为29.619μg/m3,占标率为24.68%。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在叠加周边在建/拟建源及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短期浓度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
表4 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叠加预测结果
正常工况下各主要污染物在叠加区域在建、拟建源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本底值后,浓度叠加值均能满足相应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原水中所含的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总氮,特征污染物包含乙腈、挥发酚、氟化物;企业拟新配套建设一座1500m3/d的污水处理站,发酵段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以及质检车间废水先经高温灭活后再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高浓度的乙腈废水、高氮废水、高盐废水分别经精馏或蒸馏预处理,降低废水中乙腈、总氮浓度和盐分再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以免对综合处理系统造成冲击;其余生产废水根据废水水质情况直接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系统采取“混凝沉淀+A/A/O+MBR+消毒”工艺。可见,难处理的废水及生物活性废水进行了降解和灭活,废水处理工艺根据项目废水特征进行设计,正常情况下可将企业厂区废水处理至达标纳管。
建设项目废水经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厂现状处理规模为18万吨/日。本项目最终纳管排放的废水量仅占污水厂现状污水处理量的0.03%,因此,本工程废水可接入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达标纳管处理不会对污水厂造成冲击。
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地表水不产生影响。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工艺过程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树脂、生产废液(甲叔醚废液),质检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废包装、废耗材、废包材;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废水预处理产生的高浓废液、废MBR膜、乙腈废液处理产生的废脱汽膜、空气过滤废滤材、废机油、纯水制备废滤材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及纯水制备滤材外卖综合利用。
项目新拟新建一座约483m2的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危险固废,储罐区设置1个100m3储罐用于储存甲叔醚废液,1个200m3储罐用于储存预处理后的乙腈废液。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另外,企业建立、健全固废管理责任制和规范的危废台帐制度。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回收或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通过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3类标准。本项目周边200m内无住宅敏感点,因此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和地下水
由于区域地下水力坡度平缓,地下水主要以垂向蒸发为主,侧向径流速度较慢。基于现有地下水流场条件,在作好分区防渗和应急预案前提下,污染物如有泄漏,在项目地块内存在超标情况外,不会影响到项目地块外的地下水环境,因此在采取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根据土壤预测结果,5年、10年和30年后,土壤中氰化物的浓度仍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非正常工况下,假设防渗地面开裂,污水泄露等,相关污染物持续进入土壤中,则随着污染物持续泄漏,污染范围逐渐增大。故应做好日常土壤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及相关防渗系统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土壤保护措施。本项目200m范围内均为规划的工业企业,无土壤敏感保护目标。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5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宁波意鲲年产30000万支胰岛素针剂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园区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规划的要求;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企业已经在环评编制过程中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并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针对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看法或要求(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和张贴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3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意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5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5869199593/lile@zhongchenglvshi.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A2栋11层
联 系 人:章林琼
联系方式:0574-87377850/173626471@qq.com
公示单位:宁波意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